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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营业范围为: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

  1.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在加快大容量、高参数火电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新能源产业,大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比重。全年公司完成发电量361.91亿千瓦时,增幅11.86%。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售热业务集中于山西地区,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临汾热电、王坪热力、同达热电、同煤热电、侯马热电、蒲洲热电、漳泽发电分公司等电厂,主要服务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以及电厂所在地区居民。全年公司完成供热量3203.64万吉焦,增幅9.61%。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年来,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积极应对,生产经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生产方面,发电量、供电煤耗创历史最好水平。发电量完成361.9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1.86%,供电煤耗完成325克/千瓦时,同比降低1克/千瓦时。

  2.重点项目进展方面,漳泽百万项目移出缓建名单,工程建设全部按节点完成阶段性目标,力争2020年底实现“双投”;同华二期2×66万千瓦项目补充列入2019年山西省重点工程前期项目,多项手续取得积极突破。

  3.污染防治攻坚方面,环保达标落实到位,所属火电企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动态达标;无组织扬尘治理取得新进展,六个煤场(卸煤沟)封闭改造工程按期完工;灰场治理初见成效,环保工作保持了稳定态势。

  4.绿色能源发展方面,多个新能源项目陆续投产发电,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93.06万千瓦。

  5.管理创新方面,推行“日利润管控模式”,为完成全年利润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全面实行契约化管理,充分调动了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反“三违”工作新机制,人性化反“三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全年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项,发表各类科技论文45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②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③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2019年属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情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的变化,主要是执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变化,在以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反映。财会〔2019〕6号中还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

  ④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1户,详见本节第九项“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减少6户。详见本节第八项“合并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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