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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也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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