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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9,679,74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67.97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248,835.99万元,扣除2019年12月10日派发现金股利20,224.51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323.24万元。(注:合计数与根据各明细数计算之数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2018年11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全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1%,支付的总金额5,500,089.06元可视同为公司2019年度的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2020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未来在产业布局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会有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同时考虑到目前全球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增加了全球贸易发展的不确定性,为防范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已实施完的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和股份回购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蒋赛萍女士、余闻天先生、陈俊先生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公司下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1、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向关联企业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5、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6、向关联企业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7、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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