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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等资质,近年来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绩。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经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4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洪山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王晓敏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顾雪峰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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