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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25日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力士”)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位于浙江省各市、云南省、老挝,分布范围广。浙江省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较大,对省际、市际等交通管制较严,实施全方位防控措施,形成全省域的闭环管理。公司总部于2020年2月中旬部分复工,子公司根据浙江省各市政策积极申请复工复产备案,有序推进复工工作,3月中旬才能接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项目组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项目组所在机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团队重要项目组成员居住全国各地,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各地采取了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复工返岗及人员流动均受到较大限制,现场审计工作无法及时和充分开展,于2020年3月底陆续抵达三力士的各子公司实施现场审计工作。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

  受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总部于2020年2月中旬部分复工,子公司根据浙江省各市政策积极申请复工复产备案,有序推进复工工作,3月中旬开始接待立信项目组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组成员于3月底陆续抵达各子公司实施现场审计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丰沙里省荣泰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橡胶”)位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丰沙里省,目前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执行全面封锁状态,禁止国外人员进入,审计项目组成员暂时无法实施实地盘点并对其业务原始凭证进行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和编制的审计计划,立信预计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尚需30日左右完成。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1、年报编制工作

  目前,年度报告和董事会会议资料的非财务数据部分的内容已基本完成编制和准备工作。因2019年度审计报告暂未出具,部分数据暂未填写,后续完善工作尚待开展。

  2、审计工作

  在疫情管控期间,公司财务人员积极配合审计项目组以远程方式实施审计工作。截至目前,审计项目组已完成母公司及12家子公司现场审计以及对荣泰橡胶账面记录的审核工作,已收到大部分国内银行存款、客户及供应商的询证函回函。但鉴于荣泰橡胶现场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审计项目组无法实施以下重要审计程序:针对荣泰橡胶实施生物性资产盘点、存货监盘、原始单据等细节测试。该些程序的无法执行,对荣泰橡胶财务报表生物性资产、存货、应付账款、营业成本等重要项目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截止性、完整性等,且无法实施上述审计程序后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三力士境外客户分布在欧洲、南美等疫情严重区域,受境外疫情的影响,在审计过程中对海外客户的函证无法及时得到回复,目前项目组正实施对未收到的回函的替代性程序。

  立信认为,依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上述程序对于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非常重要,不能实施完毕上述程序可能导致审计工作受到影响。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1、已采取的重要措施

  在浙江省采取疫情管控措施后,为推进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积极与立信沟通审计事宜,为配合审计项目组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在项目组现场审计之前,公司已积极通过网络、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配合审计工作,安排财务人员远程导出数据资料,配合远程审计工作。前期,公司积极关注疫情事件的情况,及时与各子公司的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力争完成复工复产备案。立信及审计项目组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影响,提出以下总体要求:切实遵守审计准则规定、落实监管部门要求;识别疫情对整体审计工作的影响,调整项目管理和流程安排;运用职业判断,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立信及时调整质量控制流程,技术部门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技术提示并加强技术支持。审计项目组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技术指示等,关注、识别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事项的影响,积极与公司沟通,通过远程方式开展审计工作,统筹安排审计进展。

  2、拟采取的重要措施

  公司将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20]275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执行,于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并按期及时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好年度股东大会的后续衔接推进工作。

  目前,立信已初步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公司各部门将继续全力配合立信的各项工作,争取尽早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立信将统筹安排审计项目组成员,集中审计资源以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合伙人、现场负责人加强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督导、节点把握;项目组将保质保量完成尚未执行的审计程序。

  3、预计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

  公司与立信就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进行沟通后,拟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立信出具了《关于对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意见》(信会师函字[2020]第ZF097号),认为本公告所载内容,与立信已实施的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和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意见》(信会师函字[2020]第ZF097号);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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