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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5证券简称:安奈儿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旭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冯旭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冯旭先生简历

  冯旭,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6月至2014年5月,历任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区域财务经理、省区财务负责人、资金结算高级经理;2014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光合作用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冯旭先生拥有10年以上大型零售连锁企业、15年以上消费品行业的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经验。2020年4月,加入本公司财务中心。

  冯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冯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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