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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4.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低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且为负值,因此根据《公司章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7.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2019年度薪酬兑现及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金融服务协议》。

  14.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公司二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风险处置预案》。

  16.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唐荻、张斌连续6年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对上述独立董事进行调整,推荐刘燊、彭锋为新的独立董事人选(简历附后),两位人选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7.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独立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研究与决策事项增多,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加大了责任,同时考虑北京地区工资水平增长变化,在参照目前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及北京部分国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的基础上,建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9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含税)。

  18.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察部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北京市委《关于深化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公司拟改革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一是撤销监察部,保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二是将企业效能监察职责划运营规划部。

  19.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根据新《证券法》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修订情况,结合运营实际,公司拟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及《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

  20.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独立董事人选简历

  刘燊,男,1975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现任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贵州国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刘燊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锋,男,197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冶炼原料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处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总设计师、冶炼原料处副处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总设计师、冶炼原料处处长。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总设计师,冶炼原料处处长,兼任中国金属学会铁合金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关村不锈及特种合金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副秘书长。

  彭锋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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