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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19年度审计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为100万元。

  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8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该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梁春

  (2)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3)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4)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5)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光,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子君,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家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兼拟签字会计师:张旭光,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子君,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事前认可及审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亦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任时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度及其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为100万元。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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