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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本公司9楼会

  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8.《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8、9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9:30—11:30,13:30—16:00。

  6.登记地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证券部。

  7.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24—23838888—3715

  传  真:024—23408889

  电子邮箱:zqb715@zhongxingsy.com

  联 系 人:刘女士   胡女士  

  8.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委托人名称(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0年  月  日前有效

  附件2: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5”,投票

  简称为“中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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