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上述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并按照《修订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下:
一是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收入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石磊、蒋昌建、周昌生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等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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