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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承巍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68,230,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7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68,228,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56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出席的人员有董事长周承巍先生、董事刘振彪先生、董事蒋宝军先生、监事会主席周文辉先生、监事张廷秀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李雨森先生、董事会秘书刘福生先生,董事张建锋先生、罗熊先生、岳殿民先生、王玉敏女士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二)表决结果

  第8、9、10、11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68,099,999股,回避表决。

  (三)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四)会议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征、王腾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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