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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及有预期收益的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融、中票等,以及办理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业务,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投资期限

  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为十二个月以内,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总额度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银行集合理财计划、信托公司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18年11月修订),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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