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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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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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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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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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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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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
负责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事宜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0-2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勤勉尽责意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水平,拟对公司董事、监事现行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津贴标准调整方案
1.鉴于独立董事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公司战略转型的实施、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对独立董事承担的职责提出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职意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综合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拟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由每人5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8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和非职工监事津贴标准由现行1万元/人/年(税前)调整至3万元/人/年(税前)。
3.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津贴维持现行标准不变,仍为1万元/人/年(税前)。
调整后的董事、监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当月起执行。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调整方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标准,是考虑公司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有助于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本次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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