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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经实现预计产能,截至2020年4月10日,尚需支付工程及设备尾款5,221,373.80元。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0年4月10日,泉峰汽车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除项目尾款外的节余募集资金122,741,093.63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27.13%。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经实现预计产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22,741,093.63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47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9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5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4,5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65,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7,064,150.9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435,849.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9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002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962,467.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2020年4月10日,公司尚有募集资金理财资金125,000,000.00元尚未到期,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27,962,467.43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20年4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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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使用,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有效地控制了项目成本。

  2、公司以招投标方式组织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工作,尽可能地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设备投入进行了个别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加强计划管理,通过合理调度各项资源,减少了项目投入。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经达到预计产能,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741,093.63元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除中国银行外的其他募集资金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予以终止。

  由于尚需支付的工程和设备尾款,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剩余工程建设款及设备尾款的支付完毕。后续由该募集资金专户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结余款,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按要求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作出的,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七、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泉峰汽车将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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