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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0-008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284,300.3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15,739,265.0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3,496,704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 年4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旨在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回应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并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认为,本次派息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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