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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2,416,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00股,并于2017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8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控股股东承立新先生持有的限售股52,416,00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将于2020年5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00股。

  2、2018年5月7日,公司股东周洪亮先生、佳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智拓集团(香港)网路咨询有限公司、东台市中水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市鑫裕投资有限公司、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粤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源之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合计31,200,000股股份锁定期届满,于2018年5月7日起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800,000股,无限售股条件流通股为51,200,000股。

  3、2018年5月11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4,0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104,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4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560,000股。

  4、2019年5月6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6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1,6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145,6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41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3,184,000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45,6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立新先生做出的有关承诺具体如下:

  1、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其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3)如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股份总数的1%,且不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的承诺

  (1)如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股份总数的1%,且不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恒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承立新先生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恒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2,416,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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