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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
提供股东投入以及与股东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并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下转C230版)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

  提供股东投入以及与股东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并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8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

  提供股东投入以及与股东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并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随着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增加,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的顺利推进,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该部分预估金额为189.39亿元;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部分合作项目暂时闲置资金,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其他股东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其中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比例不低于股权比例,该部分预估金额为78.33亿元。

  (二)上述事项涉及资金金额是根据合作相关协议的约定、项目的建设运营需求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具体股东资金投入需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现存及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提供的股东资金投入额度预估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其中新增部分具体条件如下:

  1、被提供股东资金投入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同时投入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为持股比例不超50%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包括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授权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新增额度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股东资金投入或调拨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的12个月。

  (四)上述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方均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股东投入或合作方使用富余资金逾期的情况。

  (六)公司于 2020 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以及与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的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金投入上述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拟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及拟调用富余资金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拟与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267.72亿元,具体如下,交易对象基本情况见附表:

  ■

  三、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项目富余资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根据股权比例提供股东资金投入或调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其中公司调拨富余资金比例不低于股权比例。公司将于股东资金投入或调拨富余资金实际发生时与上述交易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交易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房地产项目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实质为公司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主营业务、享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权益收益而进行的权益投资,在风险承担机制上为同股同权,而非为赚取固定收益或提供暂时性帮助目的而进行。主要是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开发建设项目提供后续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样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拟与其他股东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实则有利于公司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公司合资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样有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交易对象均系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或房地产项目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资金最终都用于相关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均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风险可控。同时,本次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是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以股东资金投入的方式向交易对象提供日常经营及建设开发所需的资金,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交易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房地产项目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并授权额度管理,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建设,且原则上由各方股东按约定出资比例予以提供,交易公平、对等,同时与股东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其中公司调拨富余资金比例不低于股权比例。此事项能够提高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上述交易对象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均派人参与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在全面评估交易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情况的基础上,认为交易对象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上述提供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股东资金投入及调拨富余资金并授权管理的必要性、存在的风险性以及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分析后认为:

  1、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是为了保证合作项目的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公司的项目建设运营。

  本次合作方对控股子公司调拨富余资金,是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项目公司按股权等比例向其股东(包括公司及合作方)提供的同等条件投入,能够提高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盘活沉淀资金,增加项目公司收益。

  以上交易行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2、本次交易对象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拟进行的股东投入及富余资金调拨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提供股东投入及富余资金调拨并授权管理已经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股东投入及富余资金调拨并授权管理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股东投入及与股东调拨富余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1.为金华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8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瑞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金华婺江印月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金华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荣德”,本公司持股比例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34%、33%及33%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金华荣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3号金源大厦2幢1401室

  法定代表人:吴秀清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项目策划、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资产管理及国有资产等国家专项规定的资产管理)(以上除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咨询,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金华婺江印月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瑞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权,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杭州瑞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华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80,500.00 万元,负债总额为80,010.00万元,净资产为 490.00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9.99 万元。金华婺江印月项目未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为杭州滨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1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钜惠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台州温岭万家之星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杭州滨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景投资”,本公司参股公司)33%、34%及33%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滨景投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滨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8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蒋真皓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台州温岭万家之星项目

  股东情况: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杭州钜惠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杭州光百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杭州光百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滨景投资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17478.86 万元,负债总额为99649.80万元,净资产为17829.06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2021.68 万元。台州温岭万家之星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为杭州康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杭州上塘九里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杭州康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益德”,本公司参股公司)50%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杭州康益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甘长路36号305室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杭州上塘九里项目

  股东情况: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杭州国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杭州国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完全控制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滨景投资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78,075.35万元,负债总额为280,654.07万元,净资产为-2,578.72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4,543.37万元。杭州上塘九里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为杭州隆远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持有36%权益的参股公司杭州隆远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隆远光”,本公司参股公司)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地自在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杭州旭景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杭州御品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杭州滨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50%、18%及16%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杭州隆远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隆远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大银泰城1幢1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杭州御品项目

  股东情况: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出资90%与宁波光瑞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共同设立的福建安泰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至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的参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杭州隆远光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66,495.29万元,负债总额为67,349.62万元,净资产为-854.34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806.67万元。杭州御品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为杭州水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11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持有36%权益的参股公司杭州悦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贺吉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渝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宁波中玥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宁波檀悦府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杭州水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水胜鑫”,本公司参股公司)26%、28%、26%及20%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杭州水胜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1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水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华丰路2号8幢407室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宁波檀悦府项目

  股东情况:上海贺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8%的股权,杭州悦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6%的股权,宁波渝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6%的股权,宁波中玥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杭州悦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有36%股权比例的参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杭州水胜鑫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48,751.79万元,负债总额为48,752.13万元,净资产为-0.33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0.31万元。宁波檀悦府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为杭州中创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4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保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各出资49%与51%共同成立杭州中创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创光”),由杭州中创光作为出资代表与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杭州翡丽云邸项目,杭州中创光及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深圳市创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6%及34%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杭州中创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中创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10号116室

  法定代表人:许杨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杭州翡丽云邸项目

  股东情况:保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杭州翡丽云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05,306.00万元,负债总额为148,413.42万元,净资产为56,892.58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83.58万元。宁波檀悦府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7.为台州椒江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2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持有36%权益的参股公司杭州利腾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台州海尚望府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台州椒江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椒江方远荣安”)20%、57.5%及22.5%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椒江方远荣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62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台州椒江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昌平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台州海尚望府项目

  股东情况:方远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7.5%的股权,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2.5%的股权,杭州利腾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杭州利腾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至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欣利百腾(深圳)贸易有限公司各出资40%及60%成立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由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代表与宁波光煜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出资90%及10%成立光泓明宇,光泓明宇100%持有杭州利腾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美庐置业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18,825.85万元,负债总额为116,238.55万元,净资产为2,587.30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12.70万元。台州海尚望府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为温岭市中梁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26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100%控制子公司台州融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萍乡融梁企业管理合作企业、温州仟佰亿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欧城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作企业、沛县梁恒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作企业、沛县中梁荣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作企业合作开发台州九龙首府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温岭市中梁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梁安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49%、23.13%、20.40%、6%、0.49%、0.49%及0.49%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中梁安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26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岭市中梁安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3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144号

  法定代表人:袁荣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台州九龙首府项目

  股东情况:台州融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杭州中梁汇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3.13%股权,萍乡融梁企业管理合作企业持有其20.40%股权,温州仟佰亿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6%股权,连云港欧城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作企业持有其0.49%股权、沛县梁恒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作企业持有其0.49%股权、沛县中梁荣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作企业持有其0.49%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台州融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100%控制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中梁安置业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6,689.98万元,负债总额为47,734.19万元,净资产为18,955.79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103,012.56万元,净利润16,576.67万元。台州海尚望府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为义乌市润勋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74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义乌市联顺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新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金华丽景湾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义乌市润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勋贸易”,为公司参股公司)34%、33%及33%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润勋贸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74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乌市润勋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四季路52号2楼

  法定代表人:范立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纸制品(不含出版物)、木制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以上两项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器材、办公用品、金属制品、矿产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玩具、摄影器材、家具、工艺品、化妆品、鞋、帽、珠宝首饰、针纺织品、眼镜、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厨房用具、汽车销售;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金华丽景湾项目

  股东情况:杭州光然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义乌市联顺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温州市新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杭州光然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100%控制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润勋贸易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3,291.78万元,负债总额为31,972.45万元,净资产为1,319.34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66万元。金华丽景湾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为宁波锐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4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持有36%权益的参股公司宁波锐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锐鸿”,公司的参股公司)与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御昌置业有限公司及宁波金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宁波锦尚府项目,各持有项目平台公司重庆华宇业翔实业有限公司25%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锐鸿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4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锐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276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宁波锦尚府项目

  股东情况: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95.24%的股权,浙江光泓明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泓明宇”)持有其4.76%股权。根据该公司相关法律要件安排,宁波锐鸿仍由光泓明宇100%控制。

  该公司股东中,光泓明宇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至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欣利百腾(深圳)贸易有限公司各出资40%及60%成立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由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代表与宁波光煜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出资90%及10%成立光泓明宇。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宁波锐鸿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1612.64万元,负债总额为22477.27万元,净资产为-864.63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765.09万元。宁波锦尚府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1.为宁波兴胜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29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持有36%权益的参股公司宁波兴胜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兴胜博”,公司的参股公司)与上坤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中玥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宁波阅江府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慈溪星坤置业有限公司33%、34%及33%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宁波兴胜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9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兴胜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277

  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宁波阅江府项目

  股东情况:浙江光泓明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泓明宇”)100%持有其股权。

  光泓明宇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至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欣利百腾(深圳)贸易有限公司各出资40%及60%成立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由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代表与宁波光煜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出资90%及10%成立光泓明宇。宁波兴胜博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40030.62万元,负债总额为40880.67万元,净资产为-850.05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677.01万元。宁波锦尚府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2.为宁波中交美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77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开发宁波钟公庙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宁波中交美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庐置业”)30%、69.8%及0.2%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美庐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7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中交美庐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贸城西路157号1G10室

  法定代表人:黄勇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件、水暖器材、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停车设备的研发、批发、零售;新材料的研发;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房地产信息咨询;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宁波钟公庙项目

  股东情况: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69.8%的股权,杭州融鼎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宁波中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2%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杭州融鼎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美庐置业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40030.62万元,负债总额为40880.67万元,净资产为-850.05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677.01万元。宁波锦尚府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3.为广西阳唐茂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10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厦门泽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广西唐瑞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南宁五象澜庭府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广西阳唐茂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阳唐茂”,本公司的参股公司)34%、33%及33%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广西阳唐茂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10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阳唐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新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楼10层1006号房

  法定代表人:黄小达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对农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的投资;土地整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销售: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上三项除国家专控产品)。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南宁五象澜庭府项目

  股东情况:南宁正灿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厦门泽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广西唐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持有南宁正灿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权益比例,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广西阳唐茂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92,891.99万元,负债总额为413,997.81万元,净资产为78,894.18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 -1105.82万元。公司开发项目未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4.为柳州市桂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5.04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与合作方个人陶雄杰共同合作开发柳州丽景湾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柳州市桂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桂鼎”,本公司的参股公司)49%及51%的股权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柳州桂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4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柳州市桂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柳州市龙泉路5号天翼九龙印象3号楼107号

  法定代表人:黄小达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服饰、自行车、电动车、汽车、玩具的销售。、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柳州丽景湾项目

  股东情况:陶雄杰持有其51%的股权,南宁光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持有南宁光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柳州桂鼎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3,957.40万元,负债总额为68,875.76万元,净资产为5,081.64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28,988.69 万元,净利润 3,829.29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5.为焦作梁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8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作方中梁香港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焦作中梁阳光城壹号院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焦作梁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梁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50%的权益。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焦作梁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焦作梁顺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路3888号鸿运国际商城F1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孙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焦作中梁阳光城壹号院项目

  股东情况:阳光城集团(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梁顺置业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的股权比例。

  该公司股东中,阳光城集团(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梁顺置业有限公司中梁香港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焦作梁顺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943.85万元,负债总额为 23,302.42万元,净资产为1,641.43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 -355.78万元。公司开发项目未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6.为济南鑫兆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66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龙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济南港湾鑫联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菏泽翡丽公馆项目,各持有项目合作公司济南鑫兆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鑫兆联”,本公司的参股公司)50%的股权。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济南鑫兆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66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鑫兆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7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号齐鲁软件园1号楼(创业广场C座)地下一层6-027室

  法定代表人:张留成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菏泽翡丽公馆项目

  股东情况:济南龙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济南港湾鑫联置业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济南龙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济南鑫兆联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10,868.9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1,626.46 万元,净资产为 -757.51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8.19 万元,净利润 -562.11 万元。公司开发项目未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7.为陕西永安康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5亿元股东投入

  (1)提供股东投入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与合作方陕西建工第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晨邦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安康文澜公馆项目,各持有项目公司陕西永安康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康达”,本公司参股公司)24%、60%、16%的权益比例。为保证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经营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永安康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5亿元的股东投入。

  (2)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永安康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世纪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汪庆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房产中介服务;企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安康文澜公馆项目

  股东情况:陕西建工第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陕西安康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该公司股东中,陕西安康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权由陕西晨邦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永安康达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3,509.51万元,负债总额为 4,648.97万元,净资产为48,860.54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 -409.46 万元。公司开发项目尚未竣工结算。

  (下转C2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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