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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21               公司简称:梅轮电梯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5,350,000.0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梅轮电梯于201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梯、观光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套件,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电梯

  2、扶梯、人行道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全产业生产运营模式,从物料采购到生产制造,从研发设计到安装维保,从物流配送到营销网络,涵盖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注重电梯产品的全产业链可控性,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梯相关产品。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有原材料、电梯外购件、外协配套件、生产辅助材料等。公司的物料采购由采购部与生产部执行。采购部负责规范市场信息的收集,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开发、评审、确定和跟踪,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分析并调整采购策略和采购价格,保持采购成本的优化;负责采购资料管理,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进行供应商资料库的维护工作。

  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的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物料需求由物料申请部门根据目前库存状况、产能、订单要求等综合情况提出,并开具外购申请单,生产部根据外购申请单结合正常采购周期等情况制作采购订单,经相关权责人员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订单发出后,采购订单的签发人应当对订单的状态包括交货情况和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采购产品验证参照《进料检验规范》执行。供应商选择原则上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当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向非合格供应商采购时,应征得部门主管批准。当采购物资不合格时,由质量部出具质检说明,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提交生产部及技术研发部会审,经审批后进行退货或降级处理。生产部、销售部、质量部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各部门间通力协作,及时沟通,保障产品生产计划,保证产品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订单)进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不同建筑物及客户对电梯的装饰、规格、安装方式、性能指标往往有不同的要求,因而电梯产品中绝大部分为定制产品,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订单的参数要求提供定制产品,形成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

  3、营销服务模式

  (1)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个部分,主要以内销为主,内销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外销采用以经销为主的模式。

  (2)居间服务模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为扩大销售规模,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公司会采用居间服务模式推广业务,即公司在产品直销时,通过从事相关业务的居间商的介绍而促成交易,最终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3)安装维保模式

  1)安装模式公司电梯产品销售时,相关产品的安装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大包合同项目中,公司一方面需要向客户提供电梯设备,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客户提供电梯的安装服务。直销大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电梯的设备价款和安装价款(质保期内维保免费),公司在完成电梯安装并取得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后确认相应的安装收入,并从客户处获取安装价款。针对大包合同项目中的安装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将电梯的安装业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进行,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并支付相应的安装成本。该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不仅要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而且也要通过公司对其的审核认证。为保证电梯安装的质量,如果该地区经销商具有安装资质,公司一般会将安装业务委托给该经销商进行。此外,公司对重大政府项目及周边地区的项目等,也存在自行安装电梯的情况,在自行安装电梯过程中,会外购部分辅助安装工程劳务。

  ②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买断设备项目中,公司只需向客户提供设备,而不负责设备的安装,合同中只包含设备价款。在这种模式下,电梯设备的安装经公司同意,由客户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公司进行电梯安装,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

  ③经销商经销项目中,公司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设备,而不负责设备的安装,经销合同中只包含设备价款。在这种模式下,经公司同意,最终客户与具有安装资质的经销商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

  公司对于第三方安装单位的监控指导措施主要有:1)制定电梯安装安全及合作单位的选择标准,检查安装单位有无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有无办理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手续;2)提供安装技术指导,对合作单位的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进行评审,指派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或通过远程监督的方式对安装工程进行技术指导;3)加强电梯安装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派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开工告知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有无非法转包、分包和无证上岗行为等。

  2)维修保养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时,相关产品的维修保养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大包合同项目中,公司一方面需要向客户提供电梯设备,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为客户提供免费维保服务。针对大包合同项目中的维保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将电梯的维保业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与安装业务同时委托)进行,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该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不仅要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而且也要通过公司对其的审核认证。为保证电梯维保的质量,如果该地区经销商具有安装维保资质,公司一般会将维保业务委托给该经销商进行。此外,公司对重大政府项目及周边地区的项目等,也存在自行维保的情况。

  ②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买断设备项目中,公司只需向客户提供设备,而不负责电梯后续的维保。在这种模式下经过公司同意,电梯的维保由客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支持、质量监控。

  ③经销商经销项目中,公司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设备,而不负责电梯后续的维保。在经销模式下,经过本公司同意,具有资质的经销商或第三方维保单位可以直接向客户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公司对经销商或第三方维保单位提供技术支持、质量监控以及有偿或无偿的提供部分需更换的电梯配件。

  另外,除上述电梯销售时的维保业务外,公司也会在公司所在地及自有品牌产品较为集中的地区承接部分质保期外的日常电梯维保服务。

  (三)行业发展情况

  电梯行业作为城市建设及房地产行业的配套产业,因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颁布,其下游需求增速放缓,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但未来的十几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仍将使得配套城市发展的电梯行业保持增长,供需矛盾、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仍有进一步的释放空间。同时,老旧电梯逐年增加,行业由以往的房地产、基建增量驱动正逐步转变为新梯、更新改造、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多轮驱动。公司仍看好电梯主业未来发展前景,将维持对梅轮品牌、渠道升级以及服务质量提升等的资源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695.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9%;营业成本为人民币55,28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59.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04%;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3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钱雪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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