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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打财务造假 用足用好新证券法

  

  本报见习记者 吴晓璐

  4月24日,证监会对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进行表态。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毒瘤”,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

  证监会表示,2019年以来,证监会立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目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强化协同,严格标准,优化机制,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

  “这些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造假周期长,涉案金额大。二是手段隐蔽、复杂。三是系统性造假突出。四是主观恶性明显。”证监会表示,此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往往伴生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执业、“看门人”作用缺失的问题依然突出。

  《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数据统计,截至4月24日,年内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已经发布39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信披违规17张,对巴士在线、华信国际等3家公司财务造假开出罚单。另外,年内证监会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对16人实施了市场禁入。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纪律和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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