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4月5日届满,正值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该事项可能涉及后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前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稳定进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延期进行。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4月15日,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罗百正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审议,同意选举胡维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目前公示期已过,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胡维兵先生现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承诺将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新一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胡维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博士。现任上海市药学会第11届生化专委会委员、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第1届血液医学转化专委会委员、上海市奉贤区第5届政协委员。1998年1月起任职本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200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胡维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维兵先生持有本公司720,000股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胡维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