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过严格审查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孙继荣
王瑞华
史翠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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