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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70         股票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6,505,665.2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50,566.53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9,855,098.74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768,084,449.30元,减去2019年派发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95,868,000.0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2,071,548.04元。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5,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共计53,260,000.00元, 公司派发红利占本期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5.54%,占本期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50%。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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