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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093,939.63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63,067,598.09元,按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06,759.81元,扣减2018年度股利分配54,210,865.24元,截止2019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74,295,296.7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424,780,647.31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9年度末总股本766,77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1元(含税),共计派发11,578,275.32元人民币,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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