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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背景和原因

  1.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3.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4.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相关会计政策按要求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等产生实质影响。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对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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