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969,019.0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6,029.2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912,627.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2,2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6,7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00%,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9名董事均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3名监事均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做出此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公司的实际状况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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