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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孙勇,合伙人:41人。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2019年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59家,年报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所属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众华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 刑事处罚:无

  (2) 行政处罚:2次

  (3) 行政监管措施:6次

  (4) 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文华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7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为众华所合伙人,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企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兼职情况:无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立诚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6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为众华所授薪合伙人,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企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兼职情况: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冯家俊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4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为众华所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企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兼职情况: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华、龚立诚,质量控制负责人冯家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现根据其2019年度的工作,拟确定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18年度审计收费情况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4.2万元(含税)和人民币4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4.2万元(含税)。审计费用系众华所按照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实际参加项目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等因素综合确定审计收费标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为万业企业财务审计工作报酬为税前80万元,为公司内控审计工作报酬为40万元。同意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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