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概述

  2017 年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就“某一时段内”还是“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实施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首次执行日公司对尚未完成合同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对与合同相关的报表项目进行了重新列报。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