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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激励办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4月24日为授予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52.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88元/股。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公告》。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高毅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田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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