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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上海、武汉、呼和浩特、广州、长春、沈阳、珠海、南昌、西安、合肥、杭州、大连、郑州、长沙、太原、南京、昆明、济南、成都、海口、苏州、重庆、厦门、乌鲁木齐、拉萨、贵阳、南宁、天津等29个中心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 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设有多家联系机构。各类业务资质齐全,能够从事国内上市公司审计、特大型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审计,同时经PCAOB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合计2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新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韦韦,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2)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财务及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上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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