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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效益,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向相关银行增加申请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银行票据池、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有效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2020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拟增加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审批以自有资产(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银行存单、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票据等资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事项。(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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