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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99,238,913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4,837,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诺普信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制剂和植物营养),提供专业化农业综合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近几年的创新变革与探索实践,公司已构建了“农资研产销、农业综合服务与特色作物产业链”三大模块发展的新格局,从农资产品分销供应、田田圈区域农业综合服务、到高品质农产品的作物产业链经营,企业战略稳步落地发展。公司致力提升农业产业生产效率、助推农民增收致富,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致力实现“农业不再落后,农民无比幸福”的企业愿景。

  一是继续发挥二十余载的技术积累和产品沉淀的优势,工匠打磨、研制质量稳定可靠、高效环保的农药制剂及植物营养产品,聚焦作物,苦练作物技术服务能力与内功,直面农户,积极与客户融合发展,优化业务升级,为客户创造关键价值,连续多年保持国内制剂行业龙头地位。

  二是进一步优化“田田圈”区域农业服务平台,一手抓业务拓展和快速发展,一手抓质量经营和效率经营。通过组织能力提升、融合赋能,推动区域样板迭代前行,农资分销、农业服务和本地作物相结合,在打造遥遥领先农业服务平台的道路上行动更务实、步伐更稳健。

  三是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聚焦经营,大格局想、示范性干,深入实践探索“一个作物产业链经营MVP”。推动新型农业科研体系、产业化种植体系管理、特色品质农产品的品牌分销,融通实现单一作物突破,在海南和广东等区域布局、探索单一特色作物的闭环产业链经营体系。

  2、行业发展现状

  伴随国家近年来对农业持续增大投入,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等系列涉农政策持续落地深化,土地流转程度越来越高,规模化、产业化种植体系的新型农场/基地大量涌现,种植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中国农业正走向一条新型农业现代化、作物产业化的经营道路。

  其次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加速行业整合优化,利于公司的头部效应发展。自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新政设立经营许可,建立农药可追溯体系等,农资监管水平进一步明确要求。即将实施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在明确防治责任、健全防治制度、规范专业化防治服务、鼓励绿色防控四个方面予以了规范。

  第三,农产品进口量居高不下,国人对农产品消费升级日趋旺盛,不断的追求品质、追求消费体验感。快速冷链物流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匹配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顺应时代孕育而生,品质农产品的消费链条价值将充分释放。

  当前,我国农业服务处于初级阶段,大田区的综合农事服务、经济作物区的特色作物经营,在走向农业标准化、智能化,作物产业化以及品牌化等进程,市场规模预计超万亿元甚至数万亿元。面对农业生产性服务进程的黄金发展期,公司从农资1.0版与农业服务3.0版的深度融合发展,产品助农、技术兴农、品牌强农,以农资产品为基础、发挥区域农业服务力量优势,大力发展特色鲜明的高品质农业,推动农业种植现代化,在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品牌上强劲发力。

  3、行业地位

  公司持续专注技术研发创新和产品开发储备,“三证”产品数、发明专利数、国标/行标/企标数、生物源农药产品登记数、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销售占比等多年处行业领先地位,十余年来,一直稳居中国农药制剂50强榜首。

  “诺普信”,中国驰名商标,连续八年在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民最喜爱的农药品牌”评选中荣膺第一名,并当选为中国生产性服务业联盟理事长单位。

  2019年2月,2019中国三农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诺普信,作为唯一的企业代表,当选2018“中国三农创新十大榜样”单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说明:根据有关规则要求,每股收益等指标按公司总股本914,076,38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的股份14,837,471股计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跌宕起伏,公司上下一致初心不改,风雨兼程,我们积蓄力量,收获信心,整装待发。我们紧紧围绕“回归根本、久久为功,苦练内功,厚积薄发”的经营思想,牢牢抓住“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组织建设”两条工作主线,全面推动公司主体制剂业务、田田圈农业综合服务、高品质农业的作物产业链三大战略业务并驾齐驱,切分经营,各自聚焦、协同发展。全体干部和员工严格践行“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积极推动“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以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关键价值”。2019年我们不回避宏观经济形势带来压力,更加正视企业在螺旋式上升中的挑战与机会,我们更加夯实基础、蓄势待发,风雨后的阳光更为灿烂。

  主体制剂业务,回归产品经营,苦练作物技术服务内功,优化业务升级,践行以客户为中心,与客户零距离融合。研产销协同发力,大品经营迈向新台阶。直面农户的服务文化,各经营部门通过具体抓手,让习得作物技术服务能力在业务片区落到实处,通过扎实的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创造关键价值。

  田田圈,一手抓业务发展,参控股经销商体系与诺普信业务体系深度融合经营,大力推动区域样板迭代前行;一手抓质量经营,狠抓“双降”,提升资产周转效率,进一步规范经营。通过组织能力提升、融合赋能,打造学习型组织,使得在打造遥遥领先的农业服务平台的道路上更务实、步伐更稳健。

  截至报告期末,田田圈累计持股比例51%的经销商53家,其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经销商累计41家。持股比例45%的参股经销商2家,持股比例35%的参股经销商65家。报告期内,田田圈实现营业总收入213,853.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0.2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9%

  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2019年深入实践探索“一个作物产业链经营MVP”。聚焦发展火龙果产业,也布局了葡萄、澳洲坚果、菠萝等特色作物,在种苗端创建研发中心,在种植端深度研究迭代,使园区建设成为行业标杆;在管理端,创新实践园区动态围栏值等一系列管理方法,形成了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2019年,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建设,发布《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进一步明确企业使命、愿景和价值观。我们强化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体系,强调执行271考核。我们加快信息化流程建设,“客户智能化管理系统”、“防窜货系统”,驱动业务创新和发展,降低管理成本。我们积极探索,成立“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助力企业产业投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略有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405,839.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50.29万元,同比下降34.8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1.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1.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2户,减少7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高焕森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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