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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薪酬相关制度,同时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适用期限:2020年度

  三、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标准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薪酬体系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津贴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级、任职年限、岗位责任等予以确定,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净利润达成情况挂钩发放,最终领取的绩效薪酬会有所浮动,每年度发放一次。董事、监事津贴按月发放。

  参与公司净利润超额激励政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同时根据业绩达成条件享有超额激励。

  四、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

  (二)独立董事、监事津贴标准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除领取监事津贴外同时按照所任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五、其他说明

  1. 年度绩效薪酬和净利润超额激励由总裁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 本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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