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4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一、理财品种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二、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理财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银行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公司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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