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的染料行业面临的发展环境依旧不容乐观,环保压力加大、劳动力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和市场需求放缓等多重因素倒逼染料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降本节支、节能减排。未来染料企业要加大行业创新引领,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结构和技术升级,实现由传统的开放式工艺,向高端型、高功能性、环保型产品转变。中间体行业发展的安全、环保压力和要素成本约束日益突出。特别是去年和今年全球贸易摩擦、新冠疫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等对行业的影响加大,对未来的市场需求产生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目前仍处在快速发展期,未来随着业务不断发展,项目的持续投入,公司还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8,165,707.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53,331,8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3,332,96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19%。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9,067,37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3,566,122.5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181,223,526.42元,加上该金额后现金分红金额为974,789,648.92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司盈利5,022,953,729.2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8,165,707.8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974,789,648.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生产和销售染料、中间体等特殊化学品,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中:
公司的染料行业下游如印染、纺织、家纺、产业用布等市场,市场相对比较分散。尽管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染料生产国,但大多企业仍以粗放型、敞开式、间歇式和劳动力密集型方式作业,对环保、安全方面的应急处理能力较差,反应控制不够精准,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吸收率难以达到要求。从国际经济形势来看,染料行业面临的发展环境依旧不容乐观,环保压力加大、劳动力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和市场需求放缓等多重因素倒逼染料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降本节支、节能减排。一些主业突出、产品研发水平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在前瞻性、先进性、战略性等方面起到明显引领作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未来染料企业必定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产品向高功能性和环保型转变。
公司的中间体间苯二胺主要用于染料、固化剂、芳纶纤维等,间苯二酚主要用于橡胶粘合剂、合成树脂、紫外线吸收剂等,公司上述两个产品全球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近几年对公司业绩增长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目前中间体行业发展的安全、环保压力和要素成本约束日益突出。特别是全球贸易摩擦、新冠疫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等对行业的影响加大,对未来的市场产生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创始于1970年,2003年实现了IPO,成为染料行业第一家上市企业。上市时,仅从事染料的经营,染料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96.18%。2004年-2005年,公司中间体业务开始逐步显现,至2005年末中间体业务收入2.31亿元。2012年,公司启动对德司达的债转股,一举成为其控股股东,也使得公司成为全球染料龙头。2019年,公司中间体业务利润贡献超过40%。经过近五十年的开拓进取,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全球8,000多名员工,所属合并报表子公司113家的跨国集团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净资产是IPO当年2003年末的26倍、30倍,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净利润是IPO当年2003年度的19倍、40倍,2019年度经营业绩保持了增长趋势,因此公司目前仍处在快速发展期。
公司主营的染料、中间体业务,采购模式为主要原材料由公司总部采购中心牵头实行集中采购,各子公司分别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其它辅助材料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由销售部门结合市场销售形势及客户订单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合理、有序生产。销售模式分国内和国外两市场,在国内主要沿用经销商运营和直接销售相结合模式,国外销售模式以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为主。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65亿元,同比增长12.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3亿元,同比增长22.17%。近几年公司盈利的快速增长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为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平台的新突破,公司一直坚持稳健内生式发展,项目建设持续跟进,中间体的业绩突破是最好的实证。今后,公司仍将坚持研发生产一体化模式,不断加强自身研发力量,完善并拓展技术产品体系,努力在未来继续提升公司业绩。未来随着业务不断发展,项目的持续投入,公司还是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考虑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造成的不确定性加大,以及公司正常项目的投入进展,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及用于债务偿还,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该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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