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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507          公司简称:方大特钢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志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爱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本期每股收益系以2020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总股本1,447,770,416股为基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表以2020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总股本1,447,770,416股为基数计算。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4月2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47,770,41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转增709,407,50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157,177,920股。本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4月10日。

  截至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1,447,770,416股变更为2,157,177,920股。

  2、2020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终止公司可转债申请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3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新

  日期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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