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松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及确认意见

  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二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二项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