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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原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年限已满,公司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0年4月24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亿元,净资产4.7亿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亿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周颖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87年开始一直专职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30年执业经验,在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建筑房地产行业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杨淑娟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4年开始一直专职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5年执业经验,在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建筑房地产行业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沈岩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1年开始一直专职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8年执业经验,在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建筑房地产行业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静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4年开始一直专职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5年执业经验,在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建筑房地产行业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09134343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3.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4.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普华永道至2019年止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签字会计师分别为:2012年陈静和张雪融,2013年及2014年陈静和黄鸣柳,2015年黄鸣柳和王磊,2016年黄鸣柳和韩璐,2017年陈静和胡巍,2018年李燕玉和胡巍,2019年黄鸣柳和胡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说明

  公司与普华永道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将与普华永道进行沟通,了解并确认普华永道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原因

  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审计年限已满,公司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了其理解与支持。普华永道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普华永道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经审核,安永华明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本次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乃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而作出,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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