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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711                           公司简称:香飘飘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建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晨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19日、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7,000.00万元(含87,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151),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本次可转债发行总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7,000.00万元(含87,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000.00万元(含86,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2019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8.61%,净利润为-8,556.87万元,收入下降较多且亏损额度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春节时间节点提前及季节性因素影响

  固体冲泡奶茶仍占据了公司收入的较大比重,春节是公司冲泡产品终端销售的高峰,经销商一般会在春节前的10~15天完成春节期间的库存备货工作,2020年春节时间为1月22日(2019年春节时间为2月5日),实际公司今年1月份生产及发货时间只有一周左右,较去年同期大幅缩短,导致今年1月份销售出货同比减少较多。

  另一方面,春节期间是终端动销高峰期,也是公司营销费用(地面推广、宣传费用)的高投入期,由于一季度公司自身出货较少但渠道费用投放相对较多,导致公司一季度净利润出现亏损。

  (2)突发新冠疫情导致春节后续生产出货未达预期

  新冠疫情发生后,消费者走亲访友的传统基本被禁止,导致公司礼品装产品终端动销几乎停滞。公司及时决策将礼品装产品拆解成单杯销售,满足了消费者在疫情期间的需求,终端动销非常火爆,诸多门店卖断货。公司原计划在春节后的2月份及3月份及时开工生产补足渠道需求,但由于疫情原因,工厂复工时间一再延迟,对一季度的出货量造成较大的影响。

  一季度虽然公司自身出货及销售量同比减少,但渠道动销及库存消化情况非常不错。截止一季度末的渠道库存达到公司近年来较低水平,且货龄新鲜,为公司今年后续经营中轻装上阵奠定了基础。

  经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自今年3月下旬开始,公司生产及销售出货量已恢复至正常水平。

  (3)学校开学时间一再延期导致即饮产品渠道铺货及动销较少

  学校是公司果汁茶系列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各类大中学校的开学时间一再延迟,给公司果汁茶等即饮产品的销售出库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公司已积极拓展其他渠道及需求,自3月下旬开始,即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出货量已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胜利,各项生产生活均在有序恢复进程中。公司将竭力做好二季度及后续经营工作,力争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但由于一季度公司经营亏损额度较大,预计公司今年1-6月累计仍有一定额度的亏损。

  公司名称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日期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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