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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俞琦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上述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数量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国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沈国华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经审查,沈国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

  沈国华先生简历

  沈国华,男,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培训主管、浙江世友木业全国培训经理。2015年6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培训经理,2018年8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经理。

  沈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沈国华先生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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