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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6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843,603.88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2,962,496.11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10,134.89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09,798,757.3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17年4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变更为“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2019年7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盛路西、锡山大道北变更至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东翔路北、先锋路东,同时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2020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2019年7月3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专户(账号:10650701040007979),该专户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新日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日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新日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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