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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2          公司简称:阿科力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从经审计的2019年度净利润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6,307,000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生产各类化工新材料产品,如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高透光材料等。通过不断自主创新,公司凭借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成为国内领先的规模化生产聚醚胺、(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环烯烃单体的科技型企业。其中,公司聚醚胺产品具有低粘度、高强度、高韧性、抗老化等众多优异特点,性能稳定、性价比较高,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叶片制造、页岩气开采、环保涂料等领域,在国内市场树立了较高的竞争地位。公司光学材料产品即(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等具有耐腐蚀、耐擦伤、增加光泽度与亮度的特性,广泛应用于高端汽车表面光固化涂层。公司环烯烃单体应用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型环保涂料领域,是高固体份、低粘度环保涂料的关键原材料。聚醚胺、(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已通过了欧盟REACH认证。

  2、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高透光材料等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为基础,凭借多年积累的完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控制为下游客户提供符合其实际生产需要的高品质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遵循行业惯有采购方式,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与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相结合。公司采购模式为以产定采,生产计划下达车间后,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向采购部下达采购需求。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清单结合库存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建立畅通的采购渠道,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为进一步确保供应链稳定,公司主要原材料拥有多家优质供应商备选。公司制定了严格、科学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价格确定到采购产品质量检验的完善采购体系。公司综合考虑材料价格、产品质量、商业信誉,以及相应的采购服务、送货服务与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合作供应商。公司以市场行情为基础,通过查询卓创资讯、金银岛等市场价格咨询平台了解市场行情,采用询价、议价等方式与合格供应商协商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后,供应商将原材料送货至公司。原材料送达后,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进行检测验收,确认质量、数量等无误后入库;待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光学材料及高透光材料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制订生产计划,同时销售部门根据市场淡旺季及节假日情况及时会同生产部门,提前备有安全库存,以便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聚醚胺、光学材料、高透光材料等主要产品生产集中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均采用自动化生产设备,一定程度降低了人力成本,且提高了产品质量稳定性与生产环境安全性。在聚醚胺、高透光材料方面,公司均采取连续法生产。聚醚胺相对于国内其他企业采取的间歇法生产,连续法在成本控制、质量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优势显著;高透光材料生产工艺为公司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在光学材料方面,公司采取了柔性生产模式,即同一大类下不同型号的产品在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基本相同,可以实现共线生产、产能共用。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光学材料和高透光材料目标市场是风电、页岩气、海洋石油、复合材料、汽车涂料、新型环保涂料等行业,公司根据目标市场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情况来制订销售策略。公司与翰森化工、兰科化工、斯伦贝谢、立邦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产品质量、价格、供货速度和服务等优势来占领市场。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拓宽市场销售区域。在稳固现有产品目标市场的情况下,公司加快新产品研发,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促进销售稳定增长。

  公司面对境内客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按照产品种类划分销售人员业务覆盖范围,由所对应产品销售员及销售经理与下游客户直接建立合作关系。针对新客户,通过与对方采购人员进行交流,销售人员对公司及公司产品进行相关推介的同时了解对方的企业规模、信誉等相关信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认证,通过客户认证后签订销售合同、批量供货。针对已有客户,销售人员亦会持续跟踪客户最新需求与用户体验,持续改进、完善产品性能,巩固合作关系。对于境外用户,公司直接销售给最终客户或以卖断方式销售给贸易商,并通过贸易商销售给最终用户。公司选择信用良好、付款及时的客户进行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一般给予优质、长期客户一定账期。对于新开发客户、中小客户基本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同时向境内外客户销售的产品为聚醚胺、光学材料。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采购规模、客户合作关系、市场竞争态势、原材料价格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对客户信用期一般不超过90天。境内外客户的定价原则、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4)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开展研发工作,积极参与国内相关方面的技术研讨、培训,了解行业发展的动向及前沿生产技术及其难点;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各种行业展会,了解终端用户需求,及时反馈市场发展趋势,汇总分析后开展相应前期准备。公司管理层牵头技术部与销售部进行调研工作、寻找新产品、拟定可行性报告,并提送公司讨论。公司通过对行业相关政策规划、行业科技发展动态及下游客户需求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形成对于未来研发方向的初步判断,继而经过公司内部研发项目立项流程。通过立项审核后,确定开发计划,在公司技术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以及管理层的共同决策下确定并执行研发项目。根据研发计划,公司技术部积极进行新产品开发使聚醚胺产品系列化,参与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艺改进的研究课题,重大技术、设备及质量攻关的研究实验。实验完成小试并形成工艺路线后,生产部进行工艺配套、设备改造并实施中试生产,研发成功进入市场销售后根据市场反馈不断完善产品。

  公司分别利用已建成的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与相关高等院校开展人才的合作培养,为公司技术更新及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员与技术基础。

  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经费用于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以及加强新产品开发。在新产品开发上,公司以“生产一代、开发一代、研究一代、储存一代”为宗旨,一方面努力提升现有产品质量与性价比;另一方面,及时瞄准有发展潜力、高附加值、且技术门槛高的新产品,结合公司工艺装备水平,做好技术研究和准备,为公司产品顺应发展趋势、迅速把握市场机会提供了有力保证。

  3、行业情况

  聚醚胺在工业领域的规模应用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至今发展历史较短,目前该产品的应用领域正在逐步扩大中。近几年来,聚醚胺市场需求一直保持增长,亨斯迈和巴斯夫等外资企业已经在亚洲建成了相关项目,扩大聚醚胺的生产能力。目前,聚醚胺所应用的新能源(包括风力发电、页岩油气开采),高速铁路以及海洋工程(跨海大桥防护,海水淡化管道保护,海上钢结构保护以及舰船结构表面涂层)三大领域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行业,聚醚胺的国产化对我国高性能复合材料、防水材料以及环保涂料等领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聚醚胺在环保涂料、汽车电泳漆、人造大理石、燃油宝等众多领域的应用快速推广,已经逐步覆盖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

  公司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产品主要为丙烯酸异冰片酯和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其光泽感、高硬度等众多优异特性,广泛应用于各类高端汽车的表层涂料。目前,不同档次汽车采用不同质量的汽车表层涂料,档次越高的汽车对于表层涂料光泽度、耐老化、耐擦伤等性能的要求越苛刻,对高品质汽车表层涂料的需求越大。随着汽车工业对汽车整体美学的不断投资与技术改进,对高品质汽车表漆的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应用于汽车表漆的活性光学树脂单体在各档次汽车中的应用还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汽车行业作为汽车涂料下游最主要的应用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增长,高端新能源汽车在国内投资建厂,都将为汽车涂料的稳定增长带来有利的发展契机。全球汽车工业的发展将为汽车涂料行业带来持续的市场需求。

  高透光材料中的环烯烃单体,即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重点研发的脂环基丙烯酸酯,应用于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型环保涂料领域,是国家支持发展的高固体份、低粘度环保涂料的关键原材料。涂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要素。但是,全球每年从涂料中挥发出来排放到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超过1000万吨,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随着大气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环境保护要求的提升,限制VOC排放的相关法规陆续出台,环保型绿色涂料产品以其无污染性、安全等特点,代替传统的污染严重的溶剂型涂料已成为社会共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498.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5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20.70万元,同比上升17.30%。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8。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其他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3.租赁应收款;

  4.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②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政策变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家,为阿科力中弗(无锡)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弗燃料”),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九、“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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