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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3,195,881.9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4.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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