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一)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

  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2019年度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2019年度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2019年度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