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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阳煤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1200万美元信用额度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阳煤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200万美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就香港公司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保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有效运行,公司拟同意香港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申请办理不超过1,200万美元的信用额度,用于开立信用证及办理锁汇等业务,如在信用额度内发生的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依据其币种不同,利率不低于HIBOR(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其他币种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2%,不高于HIBOR(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其他币种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3%。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阳煤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美元信用额度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香港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金额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煤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香港葵芳兴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二期42楼4201B室

  3.公司董事:马占中 刘吉庆

  4.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整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依照香港地区法律,除需要单独申请经营许可的产品之外,其他品种香港企业均可以自主经营。

  7.被担保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为13,250.71万元,负债总额为4,593.84万元,资产净额为8,656.87万元,营业收入为38,764.49万元,净利润-210.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为14,748.12万元,负债总额为5,880.94万元,资产净额为8,867.18万元,营业收入为13,540.13万元,净利润50.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契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契据》

  1.契据相关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债务人:阳煤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

  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不超过1,200万美元的信用额度。

  3.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期间

  本契据项下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人偿还担保契据有效期内全部款项前提下,保证期间为本担保契据到期日或中银香港收到担保人终止担保契据书面要求的日期后三个历月届满,以二者孰早为准。主债务人未能偿还担保契据有效期内全部款项的前提下,担保契据将持续生效。

  6.生效

  本担保契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7.特别说明

  根据国家外汇管局《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规定,该担保契据需在国家外汇管局或其分支机构办理签约登记手续。本次担保需以担保契据在国家外汇管局或其分支机构的签约登记手续生效作为前提条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担保,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阳煤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1200万美元授信额度,用于开立信用证及办理锁汇业务。公司为其提供为期两年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028万元人民币(担保责任项下的债务存续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7%,且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审议程序和对外披露程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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