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拟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