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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0-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会计准则(财会[2017]22号),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收入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2020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存在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调整事项,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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