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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拟使用不超过3.8亿元(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中“元”、“亿元”分别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银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0万股,发行价格12.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64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465.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尚未赎回38,80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等产品和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暂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同意银都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因此,保荐机构对银都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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