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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每股转增0.4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8,158,954.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6,056,4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6,225,404.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6,056,455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610,479,037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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