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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海河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71,210,2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9%。本次质押前,天创海河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3,810,472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9.39%。本次质押后,天创海河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1,073,562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天创海河基金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拟质押股份已经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项的担保用途,天创海河基金已经与本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于2019年1月、4月分别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且出具了《关于确保相关股份全部优先用于补偿的承诺》。本次质押中,天创海河基金已经明确告知质权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存在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质权人确认已经知晓了前述文件的相关内容,知晓天创海河基金所持本公司的股份负有业绩承诺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以及该等补偿义务的具体约定。当出现业绩承诺未实现而需向本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时,天创海河基金承诺将优先使用其持有的本次质押股份以外(含晚于本次质押股份后新发生质押的)的本公司股份用于进行业绩补偿。如需以本次质押股份履行业绩承诺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的,则质权人将无条件解除相应数量的已质押股份以便天创海河基金履行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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