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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衷佳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衷佳妮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8550000(转6720)

  传真:4008551038(转888888)

  电子邮箱:Public@oppl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3栋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衷佳妮女士简历

  衷佳妮,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11年6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任职于宁波鲍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历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高级主管。

  衷佳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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